快速通道移民新規則於2016年11月19日正式生效


加拿大移民部在2016年11月19日宣佈,從即日開始,其快速通道移民的新規則正式生效。

具體更新如下:

1、對於所有Job Offer的申請者:
工作類別為NOC 0, A, B類,可加50分;
工作類別為NOC 00類,可加200分;

2、自申請人成為永久居民起,Job Offer只需至少一年的時間;

3、對於沒有勞動力市場評估(LMIA)的申請者,如果工作性質滿足以下其中一條,也可獲得加分:
— 北美自貿協定(NAFTA);
— 加拿大聯邦和省政府協議(Federal-provincial agreement);
— 法語人士外勞計劃(Mobilité Francophone);
— 公司內部調撥(intra-company transferee)

4、對於在加拿大擁有高中以上學歷的申請者:
— 一年或兩年的畢業文憑,可加15分;
— 三年以上的畢業文憑,碩士學位,或博士學位,可加30分;

5、收到政府邀請提名,遞交申請的期限由60天延長至90天。

如果以上的政策更改對於申請人的分數有所影響,那麼申請人需在快速通道個人信息中回答更多問題,以更新自己的分數。