加拿大放寬移民醫療限制

加拿大聯邦政府在3月16日的《加拿大公報》上宣佈了永久改變移民醫療限制的計劃。

在舊的規則下,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可以拒絕那些個人護理費用超過加拿大平均每年7000加元的人進入加拿大。許多人認為這一規定貶低了殘疾人,不符合加拿大包容和尊敬的價值觀。現在,加拿大將這一門檻提高了兩倍,達到2.1萬加元左右。換句話說,需要?醫療和社會支持的人不會輕易被拒絕移民加拿大。

目前,加拿大移民法將「過度需求」定義為以下一種或兩種情況:一個人的醫療狀況使公共服務費用超過平均年費用,或者如果這種狀況的治療增加了加拿大人獲得醫療的等待時間。

因此,「過度需求」的法律定義讓一些想成為加拿大人的人感到驚訝和心痛。它的範圍非常廣泛,因為它涵蓋了對衛生和社會服務產生「過度」需求的任何條件。因此,身體和精神狀況以及殘疾都可能使一個人無法移民加拿大。即使治療費用僅略高於普通加拿大人,在某些情況下,這種限制甚至適用於沒有疾病的家庭成員。例如,如果申請經濟類移民的主申請人有一個隨行家屬,其身體狀況在醫學上被認為不可接受,該主申請人的申請也將被拒絕。

在2005年最高法院的一個著名案件中,涉及到一個富裕的南非家庭通過投資移民來加拿大。海萊維茨一家有個兒子患有嚴重的智障。一位移民官員發現,兒子的社會服務成本高於平均水平。移民官因此裁定兒子和他的父母都不能移民加拿大。海萊維茨一家不滿這一決定。他們證明,兒子在接受治療時,他們一直是自掏腰包。他們甚至用自己的資金在那裡為他和其他面臨類似障礙的人建立了一所私立學校。他們還展示了為兒子在加拿大的社會服務承擔費用的計劃,最終法官推翻了那位移民官的決定。

2018年,時任移民部長Ahmed Hussen行使自己的權力,製定了一項更具實驗性、更為寬鬆的試點政策。 Hussen將「過度需求」定義為一個加拿大人醫療和社會服務平均成本的三倍。此外, Hussen還去掉了確定「過度需求」的一些計算方法,包括幾項針對殘疾人的社會服務。取消的費用是針對特殊教育、職業和行為治療以及個人非專業支持服務(如做飯、洗澡和穿衣)的成本。

這一政策允許政府在評估結果和接收時使用不那麼嚴格的方法進行試驗,管理許多衛生和社會服務的省和地區表示,它們認為這種變化是一種合理的平衡。殘障人士權益倡導者表示,將某些治療從成本計算中移除,可以消除對這些人士的侮辱。此外,移民部不再需要評估這些因素,從而節省了相當多的時間和金錢。這種評估本身往往是一項非常複雜和昂貴的工作。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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