在加拿大境內的旅客可以繼續申請工作簽證


2025 年 2 月 28 日, 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IRCC)宣佈,任何在加拿大境內擁有旅遊簽證的外國人,如果符合以下條件都可以在境內申請工作簽證,這個政策是從 2020年2月24日,COVID-19期間實施的,這政策本應在2023年2月28日結束,但現在延伸至2025年2月28日,加拿大移民、難民及公民部因應目前加拿大缺勞工的狀況而繼續延伸此政策。

擁有旅遊簽證的外國申請人須具備以下條件:

• 在申請之日在加拿大擁有有效的旅遊身份;
• 已經獲得加拿大人力資源部(LMIA)的批准書 或者獲得僱主的僱用信而臨時提交LMIA的申請;
• 在2025 年 2 月 28 日之前提交特定僱主工作許可申請;
• 滿足所有其他申請工作簽證的需求。

對上述內容, 若有任何疑問, 歡迎致電加拿大新世紀顧問公司905-305-8863諮詢。