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C-3 法案》正式生效,擴大了通過血統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的資格範圍

2025年12月15日,《C-3 法案》,也就是「加拿大公民法修訂法案」正式生效,  取消了長期以來對血統公民權的限制。這是加拿大公民法的一項重大變革,為成千上萬此前因出生地而被拒之門外的人敞開了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的大門。


多年來,加拿大一直將血統公民權限制在出生在加拿大境外的第一代。這意味著,如果一位加拿大公民出生在國外,那麼即使這個家庭與加拿大有著深厚的淵源,其在加拿大境外出生的子女也無法獲得加拿大國籍。該規定於2009年4月17日至2025年12月14日期間實施,影響了數代家庭。截至2025年12月15日,該限制被取消。


根據新法律,符合以下條件的人現在可能有資格獲得加拿大公民身份:

•    至少有一位父母在孩子出生或被收養時是加拿大公民,或者
•    在某些情況下,如果至少有一位祖父母是加拿大公民。


任何僅因舊的第一代移民規則而被排除在外的人,並且於 2025 年 12 月 15 日之前出生,現在都可以通過血統被承認為加拿大公民。對於許多家庭來說,這一變化恢復了他們之前被剝奪的法律地位。而2025 年 12 月 15 日或之後出生的孩子,他們仍然可以繼承公民身份,但有一個附加條件。 也就是,如果孩子加拿大籍父母是血統公民,則必須證明與加拿大有真正的聯繫。這包括在孩子出生或被收養前其父母至少在加拿大居住1095天(三年)。對於受影響的人來說,這不僅僅是法律上的更新,更關乎認可、歸屬感以及與加拿大的重新聯繫。


成為加拿大公民享有多項專屬權利,包括:

•    參與加拿大各級選舉投票的權利;
•    無條件進入加拿大、且不會被認定為不准入境;
•    在擔保境外配偶或同居伴侶申請加拿大永久居民身份方面擁有更大的自由度;
•    有資格擔任需要安全審查的多種政治或公共職位;
•    可申請並持有加拿大護照。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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