來加拿大旅遊必須要獲得旅遊簽證。然而加拿大移民、難民和公民部(「IRCC」)可能會出於多種原因而拒絕申請人的旅遊簽證。以下是常見的幾個主要原因:
1.申請人未能提供適當和準確的支持文件
申請人必需呈交法定文件以及提供足夠可以支持他們簽證的相關證件。
2.申請人有先前犯罪行為
過去曾經有犯罪記錄的申請人,若無法提供更新的無犯罪紀錄,簽證就會被拒。因此旅遊簽證的申請人應該對自己的歷史保持透明,並確保他們提供無犯罪紀錄和/或任何其它適用的文件來支持他們的申請。
3.申請人在加拿大逗留意圖不明確
如果申請人沒有明確地表現他們在加拿大停留目的,他們的旅遊簽證也可能會被拒絕。這方面,申請人應提供足夠文件,例如行程表及詳細的陳述,以幫助移民官了解他們為何來加拿大。
4. 申請人未能表現出與原居住國的牢固聯繫
移民官員會根據申請人的工作、資產情況或家庭等因素分析及判斷申請人在完成加拿大行程後會否回原居住國。缺乏與原居住國聯繫也常引起簽證官拒簽。所以要提供足夠有力的證據來證明申請人與原居住國的聯繫,例如:工作合同、存款記錄、配偶工作情況及孩子讀書證明等,以表明申請人在完成加拿大行程後會離開加拿大,並回到原居住國。
總體來說,IRCC可能對以下情況的申請人拒絕簽證:
1. 過去在加拿大逗留逾期;
2. 曾有被拒絕簽證紀錄;
3. 作虛假陳述;
4. 在其居住國沒有合法身份;
5. 未能符合健康標準和不能提供無犯罪紀錄;
6. 沒有足夠財務支持;
7. 沒有完整資料證實與原居國聯繫等。
對於缺乏出國旅遊紀錄的申請人,獲得加拿大旅遊簽證也會是困難的。我們多年以來幫助過很多被多次拒簽的申請人重新獲得來加拿大的簽證,如想了解更多關於旅遊簽證申請的事宜, 歡迎致電加拿大新世紀顧問公司905-305-8863諮詢。